校国资〔2021〕1号
关于报送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
需求参数等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各处、室:
为确保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顺利执行,按序时进度完成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及《蚌埠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0〕156号)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
1.2021年度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已批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19.58万元(附件1)。
二、编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材料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要求,除商城、定采购外,2021年1月1日以后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包括适用于招投标法的基建项目),均需公开采购意向。2021年起,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未满30日的,系统无法申报采购计划,省政府采购系统将于5月31日关闭年初预算意向公开发布功能。
3.各立项单位于2021年3月10日之前将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材料(附件2)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统计汇总后在政府采购系统发布采购意向。
三、编报政府采购需求参数材料
4.各立项单位根据2021年度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编制采购需求材料,包括《蚌埠医学院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表》(附件3)、《蚌埠医学院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附件4)。单件(套)设备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用于教学、科研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须进行可行性论证。需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立项单位还应按照《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提供项目论证及会商材料。2021年起,省政府采购系统将于7月1日关闭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申报功能。
5.各立项单位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将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参数材料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填报要求
6.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是做好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切实推进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要提前筹划,加强内部采购需求编制、论证等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相关事宜,妥善保管相关论证资料。
7.需求参数等纸质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2577598343@qq.com邮箱。
联系人:吴文骏,电话:0552-3175462、18096529993。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