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KY34000120232958号006 /23AT09030302061
二、项目名称:2023年蚌埠医学院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俊忠、张世琼、谢陈磊、吴晓鸣、查成(01包采购人评委)、王大鹏(02包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保留整数,不满2000元按2000元计)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1包:15770.80元;02包:38299.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采购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63735914 /6233,电子邮箱:1277276346@qq.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医学院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联系方式:0552-31754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506室
联系方式:18755106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李工
电 话: 0551-63736233